在哪些地点应设置电缆埋设的标志?
根据《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光(电)缆穿越铁路、公路时应采用()或定向钻孔地下敷管保护。
电缆长度超过500米的直线段中间点附近应设置电缆埋设标。
利用固定的标志来标示光(电)缆位置时,可不埋设标石。
根据《YD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斜坡、滑坡地点的电杆,可以做()保护。
光(电)缆可同其他通信光缆或电缆同沟敷设,同沟敷设时应平行排列,不得重叠或交叉。()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的范围内挖砂、取土和设置可能引起光(电)缆腐蚀的设施。
在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埋设、铺设地点,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易于识别的警示、保护标志。
红外线探测站至复示站、通信机械室的传输光(电)缆、长途干线,一级监测站用地区电缆均由()部门提供和管理。
在线路路由改变走向的地点(),线路终结的地点应设立终端杆,线路中间有光(电)缆需要分出的地点应设立分线杆。架空线路应间隔一定的杆数设立抗风杆及防凌杆。
光(电)缆埋设后,必须及时将光(电)缆沟()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
电缆转向及分支处应设置电缆埋设标。
电缆地下接头处应设置电缆埋设标
在下列()处所应设置电缆埋设标
电缆长度超过500m的直线段干间点附近应设置电缆埋设标。
沿路堤坡脚埋设光(电)缆、管线时,应在路堤坡脚水平距离3m以外(困难条件下为1m)。A.对B.错()
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包括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的范围内挖砂、取土()
禁止实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米的范围内禁止挖砂、取土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的范围内挖砂取土和设置可能引起光(电)缆腐蚀的设施
根据《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利用固定的标志来标示光(电)缆位置时,可不埋设标石()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设有过河光(电)缆标志两侧各()内进行挖砂、抛锚及其它危及光(电)缆安全的作业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在电缆地下接头处须埋设地下电缆接头标()
铁路通信光、电缆施工时,在路肩埋设或埋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困难地段时,应设电缆防护槽防护。路肩上全石质的沟段沟渠不得少于()
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属于邻近营业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