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用电客户、10千伏专线供电的用电客户、10千伏双(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客户,每()至少检查一次。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标准》中对停电时间的规定是: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每年停电不应超过();对10千伏供电的客户,每年停电不应超过()。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为:高压供电()、35(63)、110、220千伏;低压供电:单相220伏、三相380伏。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千伏以上为高压供电。
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市、县供电企业发展部、运检部(检修公司)、调控中心、经研所等部门(单位)对理辖区内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开展现场勘查,并填写现场勘查工作单。工作时限:()个工作日。
220kV及以上的客户受电工程项目由云南电网公司组织验收;()由各供电单位组织验收。
负责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的确定和接火送电工作,参与辖区内所有客户的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制定、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接火送电等工作的部门是()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供电。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客户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以上。
供电所管辖客户数较多,平原地形辖区客户数量3万户及以上,丘陵地形2万户及以上,山区(海岛)地形1.5万户及以上,不宜保留。
乡镇供电所负责辖区内业务受理,()千伏及以下客户业扩报装、用电检查、反窃电、抄表收费、计量装拆、优质服务等。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源接入电网前期工作管理意见》,千伏及以下接入的电源项目,受省公司委托,地市公司与发电企业签订接网协议。地市供电企业发展策划部负责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城市电力电缆通道使用申请的审批()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客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
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三个月,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
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以上。其他电力用户中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为()以上。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简化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流程加快工程建设速度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7〕1081号)明确: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工程项目管理流程规定专线客户项目立项,地市公司()牵头,会同()、()确定供电方案后,发展部组织在3个工作日内(需办理规划手续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扩配套工程可研编制及评审(含规划手续),运检部组织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设编制及评审。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优化业扩配套项目管理着力改善营商环境的通知》(甘电司办〔2018〕167号)明确:配套项目实行限时管理和契约服务,按照供电企业承诺时限开展建设,10千伏、0.4千伏非居民项目承诺时限不得超过()天和()天;35千伏及以上项目,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与客户签订契约,按照约定时限开展建设。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全域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工作报告》《全域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电司办〔2021〕80号)规定,对大中型企业客户,落实工程建设契约制,10千伏项目原则上在确定供电方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35千伏及以上项目,与客户受电工程同步推进或适度超前完工。()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理办法》,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由地市(县)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及时书面告知客户,获得用户签字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安排进行实验室检定,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工作()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全域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工作报告》《全域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电司办〔2021〕80号)规定,对大中型企业客户,落实工程建设契约制,10千伏项目原则上在确定供电方案后()个工作日内完工,35千伏及以上项目,与客户受电工程同步推进或适度超前完工。
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除电网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外,客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以上。
Lb4A3153暂换变压器的使用,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