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直到5月2日公安机关才查清甲的真实身份。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甲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此公安机关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有()。
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有()。
钱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钱某还涉嫌贩卖毒品罪,应当报经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送达看守所,并向犯罪嫌疑人宣布。()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在侦查期间,甲不可以委托()作为其辩护人。
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批准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3月1日,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直到5月2日公安机关才查清甲的真实身份。对于该案,公安机关应当()。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抢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李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本案,K县公安机关应当()
胡某(男,48岁),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胡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问:公安机关应如何计算胡某的羁押期限?
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胡某(男,48岁),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胡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甲因入室盗窃被某区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本案,公安机关应当()。
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应当报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批准。
胡某(男,48岁),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胡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应如何计算胡某的羁押期限?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有()
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此公安机关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甲某因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本案,公安机关做法正确的是:()
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此公安机关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真题试题]甲因涉嫌入户抢劫被公安机关贪污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后侦查机关查明了甲的身份情况,甲的父亲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提出申请,要求西安公诉人丙回避,理由是丙偏袒本案被害人,不公正。后甲以乙法律水平不高为由,拒绝其继续为自己辩护,并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自己行使辩护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侦查机关对甲的年龄认定有误,甲在实施抢劫时不满14周岁。83.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3月1日,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直到5月2日公安机关才查清甲的真实身份。对于该案,公安机关应当()。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K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