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保护屏(柜)内一般不设交流照明、加热回路。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两组操作电源的直流空气开关应设在操作箱所在屏内,不设置两组操作电源的()回路,操作箱应设有断路器合闸位置、跳闸位置和电源指示灯。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对于含有重合闸功能的线路保护,当发生相间故障或永久性故障时,可只发三个分相跳闸命令,三相跳闸命令不宜引接至端子排。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3/2断路器接线的每段母线应配置两套母线保护,每套母线保护应具有边断路器失灵经母线保护跳闸功能。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三相不一致保护功能应由断路器本体机构实现。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操作箱的防跳功能应方便取消,跳闸位置监视与合闸回路的连接应便于断开,端子按跳闸位置监视与合闸回路依次排列。
按照《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的规定,适用于双母线接线的线路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主要功能有哪些?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变压器后备保护跳母联(分段)时不应启动失灵保护。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变压器本侧后备保护动作,跳本侧断路器的同时闭锁本侧备自投。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两组操作电源的直流空气开关应设在操作箱所在屏(柜)内,不设置两组操作电源切换回路,操作箱应设有断路器合闸位置、跳闸位置和电源指示灯。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变压器重瓦斯保护作用于跳闸,其余非电量保护宜作用于信号。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500kV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宜为单跳闸线圈三相联动断路器。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母线保护各支路CT变比差不宜大于5倍。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断路器跳、合闸压力异常闭锁功能应由断路器本体机构实现,应能提供两组完全独立的压力闭锁接点。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高抗主保护除差动保护外,还应具有差动()功能。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动作应有动作报告。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对双母线接线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当母线故障变压器断路器失灵时,除应跳开失灵断路器相邻的全部断路器外,还应跳开本变压器连接其他()侧的断路器,失灵电流再判别元件应由变压器保护实现。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配置双重化的远方跳闸保护,采用()经就地判别方式。当系统需要配置过电压保护时,过电压保护应集成在远方跳闸保护装置中。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纵联电流差动保护两侧启动元件和差动元件同时动作才允许差动保护出口。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非电量保护应作用于断路器的第一组跳闸线圈。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3/2断路器接线的断路器重合闸,先合断路器合于永久性故障,两套线路保护均()动作,发三相跳闸命令。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对3/2断路器接线的断路器失灵保护,由于失灵保护误动作后果比较严重,且3/2断路器接线的失灵保护无(),根据具体情况,对于线路保护分相跳闸开入和发变组()三相跳闸开入,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开关量输入异常导致失灵保护误启动。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装置,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规定,采用光纤通道时,短线、支线优先采用通道类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