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瓦斯矿井的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m3/t。
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矿井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m³/min应进行瓦斯抽放。
年产量达1.0~1.5Mt的矿井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m³/min应进行瓦斯抽放。
《规程》规定,年产量1-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时,必须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
低瓦斯矿井指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为低瓦斯矿井。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500m3/min的矿井,其矿井瓦斯抽采率必须大于()%。
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40m3/min。
矿井是指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min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3于10m/t。
低瓦斯矿井是指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
瓦斯矿井的各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立方米/吨。
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m/min。
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濡出形式,将矿井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中低瓦斯矿井是指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的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称为低瓦斯矿井。
年产量达0.6~1.0Mt的矿井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m³/min应进行瓦斯抽放。
年产量不大于()的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时,就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低瓦斯矿井是指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濡山形式,将矿井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中低瓦斯矿井是指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的矿井。
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A.40m^3/minB.20m^3/minC.30m^3/minD.50m^3/min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30m³/min时,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年产量达0.6~1.0Mt的矿井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m³/min应进行瓦斯抽放
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