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商经批准于2002年5月以拍卖方式取得了市郊一幅30亩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了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为2003年2月。但由于一直未能筹措到足够的投资资金,原拟投资的项目至2005年4月仍未能开工,该幅土地也一直未予使用。对此,正确的处理方法应是()。

A . 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B . 要求某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有实力的公司 C . 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D . 以上都不对

时间:2022-09-19 13:33:59 所属题库:福建农商银行(农信社)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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