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下行使了不安抗辩权的一项是()。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现代社会,权利侵害以()为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民事主体权利受到侵害,情形紧迫,如不及时制止或躲避侵害,不仅会使权利人无从实现权利,还有可能扩大势态,影响社会秩序。
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拍卖,并就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是()。
认为对自己的处分不当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提出()。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承担形式有()。
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法律不予保护以下情况,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是指以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因债务人不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受到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由债权人就债务人的信用向保险人投保的保险。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因侵权行为可以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加害人是债务人,须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加害人给予损害赔偿。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中,()是指对于债权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另一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权利是()
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法律行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是指()。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这是什么权利
质权是担保的-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质权的是()。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中,()是指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A.质权B.留置权C.抵押权D.占有权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所谓经济法责任, 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它民事义务, 由此侵害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权益,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依法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下行驶了不安抗辩权的一项是
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相比,担保的内容处于一种()的状态,即当债务人不按主合同之约定履行债务导致债权无法实现时,担保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确定并成为现实。
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转移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