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是精神病人,其因难以忍受丈夫的长期辱骂与殴打,欲与丈夫离婚。下面是她咨询律师后,律师给出的建议,你认为妥当的是()
中国读者了解杜拉斯大多从她的小说()开始,这部小说是她在70岁的时候,超越似水年华的时间阻隔,追忆自己15岁时的初恋。
一血型为A的妇女控告一血型为B的男人,说他是她孩子的父亲,她孩子的血型为O,法院驳回了其起诉。
()是让病人自由想象,不加任何的限制,让他或她在自己的回想中自我暴露症结所在,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耶和华对摩西说:“她父亲若吐唾沫在她脸上,她岂不蒙羞()天吗?现在要把她在营外关锁七天,然后才可以领她进来。
小强今年13岁,母亲去世,小强跟随父亲生活。但是因为其不听教导,经常外出打架、偷窃,对重病的父亲不管不顾,小强的父亲临终前一怒之下立下遗嘱,将遗产全部赠给经常照顾自己的邻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士官谢某家中有父亲与念小学的妹妹。父亲不幸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妹妹在家无人照顾,面临辍学。此时,谢某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但要求退出现役。其工作可作()。
初中生小建父母离异后与父亲一起生活,父亲因经商需要经常出差,无暇照顾和管教小建。孤僻的小建经常放学后与同学流连网吧,有时甚至旷课。为帮助小建,社会工作者拜访了小建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安排小建的父亲出差时到社区小饭桌吃饭,并到社区活动中心参加活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是通过()来帮助服务对象的。
病人男孩,8岁,2年前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1年前父亲再婚,婚后半年,男孩患精神分裂症入院,且家庭冲突加剧,正面临着家庭破裂。若家庭有严重的功能障碍,需全科医生家庭照顾,此时全科医生应()
某甲17周岁,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人,1992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5000元的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因此,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回答下列问题。在买卖项链的关系中,百货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为什么?
小明从小跟着父亲生活。由于生活的压力,父亲经常拿小明出气,打他、饿他。一天,小明的父亲在干活时发生了工伤事故,导致瘫痪在家,脾气也就更暴躁。小明在放学回家不仅要照顾爸爸,还得忍受爸爸的斥责。邻居们看着都十分担心,于是请来了社会工作者小刘对他进行帮助,小刘与小明进行了交谈,并告诉小明,处于当前的环境,他可以去社区的福利中心暂住,待父亲情况好转再回家。小明深爱父亲,虽然考虑到自己在家可能面临很多困难,不过小明表示,自己希望留在家里。面对如此情况,小刘当务之急应该()。
士官谢某家中有父亲与念小学的妹妹。父亲不幸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妹妹在家无人照顾,面临辍学。此时,谢某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但要求退出现役。其工作可作( )。
三岁的美美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美美由父亲抚养。次年美美的父亲因病去世。美美的爷爷奶奶以其一直照顾美美为由,与美美的母亲争夺对美美的监护权。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谁对美美有监护权()。
张某因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10日,执行行政拘留2日后,张某提出其家有年迈的父亲需照顾申请暂缓执行,拘留所民警李某便决定让其交纳1600元保证金后将其释放。
护士在照顾病人时,注意防止意外对病人身体、心理的威胁或伤害,能更好地满足病人()
助理护士必须经过()才能从事出院后病人的居家照顾。
伊莉莎白一世奉行的仍然是她父亲的中间路线,并且将圣公会确立为英国国教。她的权力欲很重,为此不惜以一个老处女的身份统治英国近半个世纪。
稻盛和夫的叔叔罹患肺结核,父亲此时不顾感染义无反顾的照顾他弟弟直至他去世,稻盛和夫后来自己也罹患肺结核,这些经历促使稻盛在少年时就开始通过阅读并思考与心灵有关的问题。()
对病人进行照顾与悲伤辅导的要点有
罗丝看着泰德给她支票,她在思索泰德为什么要寄给她一万美金的支票,以下哪些是她所想?
儿女因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照顾患了慢性病的老父亲,就将他送人了老年公寓。在老年公寓,这位老人向社会工作者哭诉了自己想回家的想法。社会工作者正好家中也遇到类似困难,正打算把自己的父亲送进老年公寓。社会工作者面对的社会工作伦理难题是()。
5、“老父疮疾,不能归侍,日夜苦切,真所谓欲济无梁,欲飞无翼”这一句是哪位历史人物希望回家照顾父亲的言论呢?
1999年1月,某甲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当时,某甲17周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该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
保姆张三受富豪李四的雇佣,常年照顾李四的父亲老李,为了奖励张三这么多年的兢兢业业,李四将一套房产赠与张三,但要求张三继续照顾风烛残年的老李到去世,张三欣然同意。对该赠与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