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柜面业务办理过程中,柜员办理自身业务、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的,给予()或其他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至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至开除处分。
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违反规定办理()等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越权、变相越权、逆程序办理业务。给予相关责任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处分
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股票质押贷款人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由银监会依法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违规开立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信用证的,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处分。
根据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系统业务差错调整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至记过()。
根据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未按规定对系统业务差错进行调整,造成资金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至记过()。
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办理、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被授权办理票据融资业务的准入机构或个人发生()违规行为,总行将根据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处理办法》,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当事单位及个人批评或处罚,直至取消其票据融资业务授权。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账户管理和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允许一般账户使用现金支票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账户管理和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未按规定为客户开立、撤销账户导致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办理贷款业务中,有下列哪种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办理授信业务中,有下列哪种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规提前支取信用证保证金,且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处分。
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者为违法违规活动提供条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至撤职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条件干预区县、乡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中,有下列哪种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办理、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的,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处分;后果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冒用他人征信信息办理()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条件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违反规定保管和使用压数机、业务印章、电子密押器、IC卡、口令、密码、柜员名章、印模、票样或柜面业务各种级别授权或操作磁卡、账卡等,或违规建立、维护柜员指纹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办理售付汇及收结汇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