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森林法》(1998年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
对于国有土地,(),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建设单位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管理的步骤是,用地单位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和责任。
( )应当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等文件。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
对于建设用地审查,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期限最多为()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
遇到下列哪些情况时,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单位在取得()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属于闲置土地的范围。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d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以下发行单位的申请中,不需要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是()。
某地方政府欲进行高新产业集中区建设,拟征用40h㎡集体建设用地,则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呈报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材料时,需要拟订()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审查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批准。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A.60B.35C.45D.30
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时,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