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公司随时可要求其所投资的公司替代其所持有的股票申请上市,而不受其他股东的是否要上市的影响。这项权利称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制企业是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偿债。债务重组日甲公司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900万元,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其中成本为15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40万元。乙公司将偿债的股票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的税费,甲公司因该债务重组使利润总额增加()万元。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信用社贷款,并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
2009年1月12日,某期货公司的股东A集团(非控股股东),与某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以其所持有的该期货公司的股权质押。下列关于A集团质押期货公司股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期货公司的股东A集团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以其所持有的该期货公司的股权质押。该期货公司董事王某因涉嫌洗钱犯罪被批准逮捕。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对于王某被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权出质,即指()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Ⅰ.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Ⅱ.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Ⅲ.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Ⅳ.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
注册资本为等额股份构成,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
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2010年1月卖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又于2010年5月买进本公司股票并获得收益,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该所得收益可以归其个人所有。()
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于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张某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偿债。债务重组日甲公司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70万元,账面价值为425万元,其中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5万元。乙公司将偿债的股票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至债务重组日已经对相关债权计提了60万元的坏账准备。则乙公司债务重组中影响利润总额为()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张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2000年公司成立后担任公司的董事。同年,张某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的1/4,2002年张某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3,2003年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同年,张某又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的1/4。2004年7月,张某从该公司辞职,8月将所持有原公司的所有股票全部转让。张某在股票转让过程中哪些行为不合法()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发行的,代表持有人(即股东)对公司的(),并根据所持有的股份数依法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持续转让的向书面凭证
甲建筑工程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500万股设定质押,2010年7月10日签订书面合同。则此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