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为()依据进行划分。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某房地产公司是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一笔5000万的预收款时,该公司应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
某房地产公司是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收到一笔5000万的预收款时,该公司应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纳税人)5月1日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住宅30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每套建筑面积120平米,每平米2500元(含税),采取简易办法计税。预售2016年5月4日开工的商铺2000平米,每平米均价5000元,收取预收款。计算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其中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可以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6%的征收率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房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该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若整个项目出售取得的全部价款为18亿元,价外费用为1亿元,土地价款为10亿元,该公司的销售额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一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预征率为()
核算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的征收率计税。
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自行开发了某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是2015年10月,2016年3月开始预售,至2016年4月30日共取得预收款1000万元,已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