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篮球比赛中,甲、乙、丙、丁共得125分,如果甲再多得4分,乙再少得4分,丙的分数除以4,丁的分数乘以4,则四人得分相同。问甲在这场比赛中得了多少分?
某泵站土建标共有甲、乙、丙、丁四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其中甲、乙、丙参加了由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和标前会,现场踏勘中甲单位提出了招标文件中的疑问,招标人现场进行了答复,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
甲公司为购买大型机器设备举行招标活动,投标人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私自串通抬高价格,由乙公司中标,乙公司向丙公司和丁公司支付设备款的30%,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行为属于:()
在一场篮球比赛中,甲、乙、丙、丁共得125分,如果甲再多得4分,乙再少得4分,丙的分数除以4,丁的分数乘以4,则四人得分相同。问甲在这场比赛中得了多少分()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丁四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下列条件,列出真值表,并据表回答甲、乙、丙三人的名次。甲、乙、丙三人争夺象棋比赛前三名。小林预测“只有甲第一,丙才第二”;小刘预测“丙不是第二”。事实证明两人中有且只有一人预测为真。
学校举行象棋比赛,共有甲、乙、丙、丁4支队。规定每支队都要和另外3支队各比赛一 场,胜得3分,败得0分,平双方各得1分。已知: (1)这4支队三场比赛的总得分为4个连续的奇数; (2)乙队总得分排在第一; (3)丁队恰有两场同对方打成平局,其中有一场是与丙队打成平局的。 问丙队得几分? ( )
A上市公司董事会共有甲、乙、丙、丁、戊5名董事。某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为B公司提供担保事宜,董事乙为B公司股东,董事甲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乙行使表决权。表决时,乙、丁、戊及乙代表甲均投同意票。董事丙表示乙无权表决,也不能替甲表决。乙坚持表决,丙愤而离席。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该公司董事表决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甲出资90万元,乙出资60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机,请丙装修公司对房屋重新装修,并告知丙,该房屋由自己与乙共有,但装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后乙欲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普通合伙企业共有甲、乙、丙、丁4名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下列关于甲、乙2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第274题:某泵站土建标共有甲、 乙、 丙、 丁四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 其中甲、 乙、 丙参加了由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现场踏勘中甲单位提出了招标文件中的疑问, 招标人现场进行了答复, 根据有关规定, 招标人应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产权,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小明赶牛过河,共有甲、乙、丙、丁4头牛。甲牛过河要1分钟,乙牛过河要2分钟,丙牛过河要5分钟,丁牛过河要6分钟,每次只能赶两头牛过河。小明要把这4头牛都赶到对岸,最少要用多少分钟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毛毛骑在牛背上过河,他共有甲、乙、丙、丁4头牛,甲过河要20分钟,乙过河要30分钟,丙过河要40分钟,丁过河要50分钟。毛毛每次只能赶2头牛过河,要把4头牛都赶到对岸去,最少要多少分钟?
灌溉分水闸招标时共有甲、乙、丙、丁四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其中甲、乙、丙参加了由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和标前会,现场踏勘中甲单位提出了招标文件中的疑问,招标人现场进行了答复,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A.甲B.乙、丙C.甲、乙、丙D.甲、乙、丙、丁
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毛毛骑在牛背上过河,他共有甲、乙、丙、丁4头牛,甲过河要20分钟,乙过河要30分钟,丙过河要40分钟,丁过河要50分钟。毛毛每次只能赶2头牛过河,要把4头牛都赶到对岸去,最少要多少分钟?()
甲,乙,丙,丁四人比赛乒乓球,规定每两人之间均要赛一场,结果甲胜丁,甲、乙、丙三人胜的场数相同,那么丁胜了多少场?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甲、乙、丙、丁 4 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 70%的份额。现甲欲用该船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做约定,则关于甲的抵押行为()
51.某单位五个科室间举办拔河比赛,每两个科室之间最多比赛一场。其中甲、乙、丙、丁科室分别参加了4、3、2和1场比赛,问已经进行了多少场比赛?
[案例]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四人各占1/4的份额。2011年2月1日,丁拟将自己1/4的份额作价10万元转让给戊。丁将该事项通知了甲、乙、丙,三人均表示反对,但无人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 2011年3月1日,甲驾驶该汽车在运输途中不慎将路人王某的耕牛撞死,给王某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王某要求乙赔偿其损失,遭到乙的拒绝。 2011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