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规定,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改制企业在土地所在省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时,所涉及宗地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
土地估价师在确定宗地地价评估结果时,完全听从委托方的要求,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土地估价的()。
应用收益还原法评估不动产价格时,要求利用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相同或相似不动产的客观收益来推算待估宗地的预期收益,这主要是依据土地估价中的()。
在宗地地价评估中,一般估价资料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等方面的资料。
路线价法估价时需要用路线价再配合()计算出待估宗地的价格。
宗地地价评估的实际程序,是从()开始到最后写出估价报告书,然后将报告书交给委托者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的全过程。
土地定级估价成果资料是进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的基础,主要包括()及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等。将这些数据资料根据估价的需要进行整理,作为宗地估价的基础材料。
利用路线价估价法评估宗地地价的一般程序应包括()。
用路线价估价法评估地价,除对宗地进行深度修正外,还应进行()等。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指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通过具体区位、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土地形状、临街状况等的比较,由估价对象宗地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成本逼近法评估地价时往往采取以待估宗地的土地取得费与开发费作为评估依据。
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宗地地价时,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修正后待估宗地地价为()元/m2。
宗地估价成果主要是宗地估价报告。
dwsr宗地估价报告中,价格定义中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在估价中,土地开发程度一般根据待估宗地条件、()和实际已开发程度确定。
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地价评估时,()就是以待估土地的状况为基准,把各交易案例与待估宗地每项比较,然后将比较的结果转化为修正价格。
编制宗地估价时,所考虑的基本事项包括()等。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指出,标准宗地要与土地估价师挂钩,()对其采集的标准宗地地价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备、规范"负责。
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估价时,其土地状况调整是将估价对象宗地的状况与评估基准地价时设定的土地条件或状况进行比较,将基准地价调整为在估价对象宗地状况下的价格。()
在土地估价报告中,估价师在进行土地权利状况描述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说明取得时间、出让金数额、()及宗地使用的特殊规定。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具体工作任务为:通过确定城市监测范围,设立(),组织土地估价师及时跟踪采集标准宗地的地价信息,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按时上报并适时公布。
地方接受了该宗地地价评估任务后,首先应决定估价的基本项目,主要包括()。
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被估宗地进行评估时,已知被估宗地的可使用年限为 50年,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60年,土地资本化率为6%,被估宗地的使用年期修正系数为()。
比较待估宗地价格定义与基准地价内涵,当二者不一致时,则需进行土地开发程度差异修正,将基准地价修正为与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