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06年度发生的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某公司2007年发生亏损200万元,2007年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所得税税率为25%,公司认为在以后年度可以产生足够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亏损,则2007年该公司应()。
某企业2010年度发生亏损,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到()。
某企业2012年发生亏损100万元,按规定可以用2013年度税前利润弥补,该企业2013年实现利润70万元,弥补了上年部分亏损,2013年年末企业对实现利润的会计处理是()。
甲公司在2012年度的会计利润为-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5年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甲公司预计2013年至2015年每年应税收益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和80万元,假设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始终为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则甲公司因该事项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的入账价值=1000×30-28945.11=1054.89(万元)4.某企业2×10年发生亏损50万元,按规定可以用以后实现的利润弥补,该企业2×11年实现利润100万元,弥补了上年亏损,2×11年末企业会计处理的方法是()。
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发生的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12年。()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直到弥补完为止。
甲公司属于我国居民企业,2017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甲公司于2008年发生经营亏损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甲公司2008年就该事项的所得税影响,应做的会计处理是。
某企业上年发生亏损200,000元,按规定可以用本年度利润弥补。该企业在以本年利润弥补上年全部亏损时,应当作如下处理:()
甲公司2×16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会计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弥补亏损,下列关于该经营亏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企业2008年发生亏损100万元,按规定可以用2009年度税前利润弥补,该企业2009年实现利润60万元,弥补了上年部分亏损,2009年末企业对实现的会计利润的会计处理是()。
某企业2008年度亏损20万元,2009年度亏损10万元,2010年度盈利5万元,2011年度亏损15万元,2012年度盈利8万元,2013年度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某国有企业2009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某国有企业201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年。
某国有企业2009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度。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年。
某企业2008年发生亏损100万元,按规定可以用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若该企业2009年实现利润60万元,弥补了上年部分亏损,则2009年末企业会计处理的方法是()。
某企业2008年发生亏损100万元,按规定可以用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该企业2009年实现利润60万元,弥补了上年部分亏损,2009年末企业会计处理的方法是()。
某企业2010年度发生亏损,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到()。
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应以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按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期限,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中予以弥补。()
1、某企业去年发生亏损235 000元,按规定可以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去年全部亏损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