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操作风险高、需要总行集中授权且审核过程较复杂的业务,分行或支行应至少提前()上报审核资料。
Ⅰ级和Ⅱ级反洗钱突发事件发生后,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事发半小时内)双线上报,即同时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和全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向()提出启动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请求。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应于每年或每季度结束后的()上报相关报表及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告。
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发生后,经办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二级分行分管风险的行级领导汇报重大信用风险事件有关情况,后者要及时向一级分行分管风险的行级领导和风险管理部报告。一级分行应立即核实了解情况、作出判断并采取应急措施,事发后()个工作日内应通过OA正式书面上报,并连续报告后续进展情况。
每年()前,一级分行应将上年度辖内押品分布、集中度、押品管理、押品风险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总行(授信执行部)。
Ⅰ级和Ⅱ级反洗钱突发事件发生后,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事发()内)双线上报,即同时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和全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向总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提出启动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请求。
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对下级行上报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经分析属可疑交易的,应将该表在收到后的第()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基层经营单位审核后的预警信号应于()个工作日内上报分行授信后管理岗。授信后管理岗会同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分析核实预警信号,协助客户经理研究制订行动预案,并报告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分行风险监测岗于每季()日前就资产质量情况、风险监测情况形成《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测报告》,经个贷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总行零售银行部。
各分行应按照《华夏银行反洗钱信息报送实施细则》要求于每季后()工作日上报反洗钱工作报告。
报告途径和处理方式采取逐级上报核实的方式,建立和实施内部报告制度。由直属支行上报省行;县(城区)支行上报市分行,市分行上报省行,不可越级上报。
农行某分行风险经理对接报的风险报告未按规定时限上报,造成造成50万元资金损失,在风险报告中,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报告农合机构应于月后()个工作日内向办事处上报《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报告大额贷款监测表》。
二级分行应利用()等工具严格按照监控内容规定进行风险监控,并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形成风险报告通过NOTES系统上报省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
《中国农业银行市场风险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9]65号)适用于总行、分行及境外机构的市场风险承担和管理部门。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农银发[2009]339号)的规定,一级分行内设风险管理部,并按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三农业务风险、制度管理、监测报告等业务组成专业团队。
华夏银行各分行通过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上报总行,由总行汇总生成全行数据文件,以()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反洗钱定期报告应于每季度后()内上报季度风险监测分析报告。临时报告按有关要求上报。
本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应按总结报告,各检查牵头机构通过内控、合规、案防与操作风险“四合一系统”于前报送包括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和工作建议等内容,总行合规管理部汇总形成全行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后上报监管部门()
一级分行应以()的方式将风险事件相关材料上报总行。
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自评估及反洗钱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各市级农商行、县级行社应对照自评估指标逐项评估,自评估报告要客观、详实、准确、全面,并于次年()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各办事处、市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于()前将辖内各县级行社的上年度洗钱风险自评估情况汇总后上报省联社。
售票窗口使用票据时必须按照票据符号、票号顺序使用。遇有越号使用时,“票据整理报告()”应分行填记上报
案件风险信息发生后,案发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案件风险信息快报》形式上报一级分行。()
如发生重要空白凭证丢失.被盗.意外毁损等情况,分行营运管理部应及时上报总行营运管理部(业务整合部),并于事件发生后()内将正式报告上报总行营运管理部(业务整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