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影响、危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生产、经营、生活设施或建筑物,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和危害。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管理,每5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古树名木工作的检查。
古树名木的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按照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的日期是()。
深翻断根是古树名木保护性栽培的措施之一。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经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死亡的古树名木具有景观价值的,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予以保护。
简述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措施。
简答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措施。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处理死亡的古树名木。
下列()不是古树名木行之有效的复壮措施。
制定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经费来源是哪里?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古树名木的保护性栽培措施。
古树名木是国家保护性自然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损害、损毁古树名木及其设施的行为,有权()。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名木、古树的级别,组织制定养护技术规范和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制定长春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意义是为了加强古树名木的()。
生长在()的古树名木,由()负责保护和管理。
【简答题】简述古树名木复壮的具体措施。
【填空题】古树名木地下复壮措施主要有 、 、 、 、 、 、 、 等。
擅自砍伐、采挖或者挖根、剥树皮,损害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要坚持()的原则。
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