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条约的()有权解释条约,因某条约、公约或宪章而创设的国际组织,有权解释之。
“妇女”可以作为一个群体和稳定的分析范畴加以分析,因为可以把对女性问题的解释限制在性别身份内。
甲国与乙国共同进行外太空的探测活动,并且签订了条约,下列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的规定的有哪些?()
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除非另有条约规定。
我国对外经济活动中达成和履行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范,其中包括有关的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与我国进出口货物出口贸易关系最大的一项国际条约是《国际货约》。
在国际私法的范畴内,以下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是()
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但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生效的国际条例具有同国内法同等的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际条约也属于国内法的范畴,是我国法律的重要渊源。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简述在国际商务谈判中进行报价解释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法国和西班牙两国缔结双边条约时,约定法、西两国文字的文本同样作为准文本,并以英语文本作为参考文本。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三个文本的某些用语有些分歧:依西班牙文字文本进行解释对法国更加有利,而依英语文本进行解释对西班牙更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下列关于该条约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1960年1月美国与日本签署了《美日共同合作安全条约》,即新日美安全条约,以代替1951年的旧约。新条约确认美国有权继续在日本驻军和保持军事基地,但限定双方必须就此进行协商,并删去了旧约中美军可以镇压日本国内“暴动和骚乱”的条款;此外,规定如在日本管理下的领土上受到武装进攻,双方将采取行动以对付共同危险。这一新条约()
甲乙两国签订了投资保护条约,在该条约有效期内。甲国政府又依本国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是甲国依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依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由“条约必须遵守”这一古老国际习惯演变而来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
不包括在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实施检验检疫报检范围的是()。
某国批准国际条约后,还必须经过该国的国会将条约内容制定为法律,该国法院才能适用条约的规定,这种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是()。
按照与海上保险相关的国际条约要求和国际惯例,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必须聘请海上保险公估人进行公估业务,那么海上保险公估人的组成人员中通常不包括()等。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根据欧盟条约,欧洲委员会可以在资本自由流通、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成员国的国际收支等领域内独立颁布相关的法律。
甲、乙、丙三国为邻国,于2005年5月缔结筑路条约,规定甲国提供资金500万美元,乙国提供人员、技术并施工,在丙国境内分两期修建连接丙国与甲、乙两国的公路。条约规定,该公路归丙国所有,甲、乙、丙三国共同使用并分享50年收益。2006年7月一期工程完成。同年9月,因百年不遇的洪水和泥石流,竣工地段的地貌完全改变,二期工程已无法按约定继续进行。对这种情况,筑路条约中没有相关约定。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对外国法院作由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昆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周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裁定承认和执行
我国目前所签订生效的各类国际条约,虽然不属于我国国内法的范畴,但就其效力而言可视为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2008年真题】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国际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申请,又称PCT申请。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一个国际性条约。PCT申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专利所含技术的重要性和申请人抢占国际市场的迫切愿望,是衡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下述图表数据为我国PCT申请专项调查的部分结果。下列关于我国近年来PCT申请的表述中,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