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 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 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我方进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我方在付款之后就可以取单提货,这是()
我某公司按CIF条件与外商达成交易,合同中未规定投保险别。根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我方应投保:()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我方在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办好了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我方收到外商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收据,要求我方付款,为此:我方()。
我某公司按照FAS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运完成后国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订立了进口一批机器的合同,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由韩国某航运公司所属的"明浩"号运输。运输途中由于"明浩"号的过失在公海与一巴拿马籍货轮相碰,导致甲公司的机器受损。关于本案,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外贸商签订了进口一套发电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FCA(1NCOTFRM),以此价格条件,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凭信用证付款,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由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时发货,以免影响对外信誉。()
如果某出口合同中规定装运期为“2012年7/8月装运”,那么我方出口公司必须在7月、8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我某公司以CFR条件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后因我方未及时向对方发出装运通知,结果导致买方未能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船开航后不久便触礁沉没,货物全部损失,故对方拒绝付款。我方可以以货物灭失发生在货物装上船之后,CFR规定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我某外贸公司以CIF条件出口大宗货物一批,我方在货物装运前已向国内某保险公司按CIC条款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因此,保险公司的责任应从货物离开卖方仓库开始至运抵买方仓库为止。
8. 我某公司与法国客户按CIP条件签订一份圣诞礼品的出口合同。由于圣诞节货物有销售季节性,因此我方在合同中不但要规定装运期,还要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6、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条款每公吨500美元的价格成交某商品一批,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5%,由卖方决定。我方按合同规定数量多装5%,装船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10%,我方可向用户要求多装部分按装船时的市价计算,对方不得拒绝。
我方某公司与美国A公司磋商进口电脑配件。经往来传真磋商,已就合同主要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但我方在最后给美方发出的表示接受的传真中列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的文字。之后,美商起草合同书寄给我方确认,我方在审核该合同时,发现有一些条款的措辞需要进一步商榷,因此未及时给予签字确认。此时该商品的市场价格趋疲,美商来电催促我方按合同书的规定开立信用证,但我方拒绝开证。试分析我方拒绝开证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国按 FOB条件向美国出口了一批大米,装船后不久,船只就因为触礁而沉没了。美方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我方的大米而向我方提出索赔,该索赔合理()
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某公司向韩国出口一批大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数量2000公吨,单价150美兀/公吨,允许10%的数量增减。对方如期开来了信用证,证中规定:总金额300000美元,数量2000公吨。我方未要求改证,直接发货2100公吨。请问如果按发货数量制单我方是否能安全收汇?为什么?
我某公司向韩国出口一批大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数量2000公吨,单价150美元/公吨,允许10%的数量增减。对方如期开来了信用证,证中规定:总金额300000美元,数量2000公吨。我方未要求改证,直接发货2100公吨。如果按该发货数量制单我方是能安全收汇的。
【单选题】厦门出口一批货物至香港,我方负责出口报关,港商负责进口报关,我方不负责货物运至香港的运费和保险费,按以上交易条件,合同应采用的贸易术语是()
【其它】案例分析 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一批货物,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10月份,10月20日该公司将货物装运后,凭全套单据向银行议付,并获得货款。10月25日,买方来电称:货物在海上全部灭失,已通知开证行拒付,并要求卖方退回议付的货款。我方认为此货买方既未收到,理应退款。而且货物灭失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保险是有我方办理的,我方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我方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020年1月5日,甲公司向客户销售A产品一批,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120万元,必须在交货后的24个月内支付,客户在合同开始时即获得该产品的控制权。在合同开始时点、按相同条款和条件出售相同产品、并于交货时支付货款的价格为100万元,该产品的成本为8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我方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我方某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某商品一批,合同中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信用证的到期地点规定在我国。为保证款项的收回,应议付行的要求,我方请香港某银行对中东某行()转来的一张即期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我出口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有关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不久接保兑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破产,我行将不承担该信用证的付款责任。”问:
我方公司按FOB进口一批玻璃器皿在运输途中的装卸、搬运过程中,部分货物破碎受损。要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我方公司应该投保()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与外商达成交易,合同中未规定投保险别,根据《2010通则》的规定,我方应投保惯例规定的最低险别,保险金额是合同金额加()的保险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