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A保险公司与李某签订一份期缴年金合同,保单主要条款如下: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60岁)保单周年日,按照被保险人选择的领取方式给付保险金: (1)一次性领取保险金; (2)按照转换日年金费率将交费账户累积金额转换为10年固定年金; (3)按照转换日年金费率将交费账户累积金额转换为生存年金。 对该保险保单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测试结果正确的是()。
用当前的投资收益和死亡率调增保单的现金价值以及每期应缴保费的分红终身寿险称为()。
投资连结保险在死亡保险金额的设计上,存在两种方法,分别是()。 ①给付保险金额与投资账户价值的较大者 ②保单现金价值与投资账户价值的较大者 ③给付保险金额与投资账户价值之和 ④给付保险金额与投资账户价值之差
在美国,David购买了一种年金产品,该产品在积累期可以由投保人自主选择投资账户,账户价值由投资单位数和单位价格确定。在给付期,保险公司按期给付固定单位数的投资单位给保单持有人,实际给付金额由给付单位数和单位价格决定,该产品为()。
投资连结保险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与保险公司为投资连结保险单独设立的投资账户的价值相对应,所以保单账户价值直接与独立账户的投资业绩相连。投资连结保险于1956年在荷兰诞生。1999年,我国平安保险公司将其引入中国。投资连结保险的账户价值等于()。
投资连结保险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与保险公司为投资连结保险单独设立的投资账户的价值相对应,所以保单账户价值直接与独立账户的投资业绩相连。投资连结保险于1956年在荷兰诞生。1999年,我国平安保险公司将其引入中国。投资连结保险的灵活性表现在():①保险费可以灵活支付;②保险金额可以灵活调整;③投资账户可以灵活转换;④保险责任可以灵活调整。
在美国,固定保费的变额寿险与传统寿险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前者的现金价值随独立账户的投资业绩变化,但有最低保证收益。
某种终身寿险,设立单独的投资账户,其死亡保险金及现金价值随特别基金的投资业绩上下波动。关于这种终身寿险的名称、以及是保单所有人还是保险人承担与这类保单相关的投资风险,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变额寿险的死亡给付和现金价值是变化的,这取决于分离账户的投资业绩。
保险公司应当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后()日内,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一份保单状态报告,说明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周年日后第一个评估日在每个投资账户中持有的单位数、单位价值、保单价值、保险金额、部分解约、保单贷款、费用扣除等内容。
在美国,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随投资账户资产的投资业绩上下波动的终身寿险是()
通常具有投资分离账户,保险年金给付额随投资分立账户的资产收益变化而不同,这种年金是变额年金。()
投资连结保险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与保险公司为投资连结保险单独设立的投资账户的价值相对应,所以保单账户价值直接与独立账户的投资业绩相连。投资连结保险于1956年在荷兰诞生。1999年,我国平安保险公司将其引入中国。
刘某购买了寿险产品,所缴保费被分解成保障、投资和费用三部分。缴费灵活,可以一年缴一次,也可以数年缴一次,只要保单现金价值足够缴纳下一期的保费,保单就不会失效;他对现金价值有灵活的处置权,可以进行保单质押贷款、部分退保等;保险金额可以根据刘某的需要变更。此险种的死亡给付成本等于()。
投资连结保险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与保险公司为投资连结保险单独设立的投资账户的价值相对应,所以保单账户价值直接与独立账户的投资业绩相连。投资连结保险于1956年在荷兰诞生。1999年,我国平安保险公司将其引入中国。保险公司开办投资连结保险的内部系统管理要求要高于万能保险,这是因为:()①投资连结保险单位价格核算复杂;②投资连结保险结算频率高;③投资连结保险单位数管理复杂;④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转换复杂。
投保人王先生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假设该合同只连结一个投资账户),采用趸交保费方式。如果王先生在第二个保单年度内向保险公司申请部分领取其保单账户价值,领取金额为8000元,此时投资单位的卖出价为1.3486元,买入价为1.3628元,且保险公司对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按2%的比例收取手续费用,则该部分领取价值折合的投资单位数为()个。
万能保险的特点包括(): ①万能保险一般提供最低投资收益保证; ②投保人购买万能保险,从第一个保单年度起就可以自由决定保费的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 ③如果账户价值能够支付保障保费及保单维持所需的费用,投保人也可以选择不缴纳保费; ④投保人在投保万能保险后,可以改变保险金额和死亡给付形式。
投资连结保险的保单管理费,即维护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管理费用。保单管理费一般是一个与保单账户价值无关的固定金额,在保单首年度与续年度可以不同。保险公司不得以保单账户价值一定比例的形式收取保单管理费。
()指的是投保人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何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保险。也就是说除了支付某一个最低金额的第一期保险费之后,投资者可以在任何时间支付任何金额的保险费,并且任意提高或者降低死亡给付金额,主要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足够支付以后各期的成本和费用就可以。
林小姐购买一款万能保险,投资账户价值9万,死亡给付保额13万,则该款保险的保险金额是()
霍小姐在35周岁时购买了某款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该产品采用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确定方式B,投保时约定保险金额为30万元。霍小姐40周岁时,该产品保单账户价值为20万元;霍小姐50周岁时,保单账户价值为32万元。则霍小姐50周岁时,该产品的死亡风险保额为()万元。
方先生30周岁时购买了某款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该产品采用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确定方式A,约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在方先生60周岁时,保单账户价值已超过约定保险金额,而此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为12万元,则该产品此时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为()万元。
万能保险采用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确定方式A时,在投资账户价值的105%小于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前提下,死亡给付保险金额()。
赵先生购买了某款万能保险,采用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确定方式A。其在H时点的投资账户价值为9万元,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为12万元。假设其在E时点的投资账户价值为11万元,则E时点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