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后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立即处理,并不准用电钻打眼。
开采突出煤层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炮采工作面出现()等情况时,不准回柱放顶
掘进工作面发现煤岩变松软、潮湿以及炮眼渗水等异常情况,应停止爆破;如正在打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班组长、调度室汇报。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电钻打眼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达到()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炮采工作面打眼时的防尘措施有()
()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打眼。
停止打眼,不准拔出钻杆,汇报调度,立即撤人。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子支护巷道抬棚的支护顺序为()。
炮采工作面应采用()打眼,使用水炮泥。
充装过程中检查发现充装时发现气瓶内有异常响声(如()),立即停止充装。
在什么情况下必须立即停止采煤工作面打眼?
打眼过程中,如发现岩层有涌水、瓦斯涌出等异常征兆时,要停止打眼,立即向()汇报。
突出煤层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关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准动火。
炮采工作面发现(),必须由班长、爆破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处理,不准自行掏挖炮眼
炮采工作面煤层中当抵抗线小于()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并向上级汇报,待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炮采工作面煤层顶板变松软时,装药量应()。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或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准动火()
打眼时,如发现炮眼涌水,要立即停止钻眼,拔出钻杆,并马上向班组长或调度报告。
在掘进中,若打眼中发现炮眼中涌水,要立即停止打眼,并不许拔出钻杆。()
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