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了意外伤害; ②意外伤害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要件; ③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残疾; ④意外伤害必须是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近因。
张鹏购买了一款保障至80岁的分红年金保险产品,保单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60岁之后身故,会给付等值于所有尚未领取的年金给付和期满保险金金额的身故给付,这主要是为了减少逆选择风险。
借款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条款中规定,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但是保险费交清前,保险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也要承担保险责任。
团体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条款规定,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符合条件的亲属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的险种有()。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2010年1月1日投保人李某为其丈夫张某在A寿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缴费方式为10年年缴,年缴保险费数额为800元。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保险,约定张某如因意外伤害而身故,则受益人可以获得双倍保险金额的赔付,张某指定儿子为受益人。2011年8月25日,张某在工作途中发生车祸,幸运的是张某只受了轻伤,但是在送医院途中,张某因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情及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A寿险公司()。
某保险产品约定,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疾病身故或生存至期满,保险公司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那么,该保险产品为()。
以下关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陈述,正确的是()。 ①保险责任通常包括意外身故责任和残疾责任; ②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不属保险责任; ③因长期胃溃疡导致胃癌致使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④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保险期间结束后身故或残疾的,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限内,仍承担保险责任。
车险条款中,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有什么规定?
保险条款可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两大类。一般将基本条款规定的保险种类或保险责任称为基本险,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将附件条款规定的保险种类或保险责任称为附加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附加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调整保险A条款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给付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甲某现年38岁,于2009年2月16日向w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分红型寿险产品,保险金额24万元,甲某指定其女儿为受益人。根据该产品的保险条款规定,“18周岁以上成年人在保单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可获十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因非航空意外伤害在180日内身故或全残,可获二十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因航空意外在180日内身故或全残,可获四十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2009年6月1日,甲某乘坐某国外航空公司班机,途中飞机因遭遇雷电天气而失踪。甲某所乘航班失踪后,如果一直没有任何消息,那么,保险公司将()
甲某为妻子乙某与Y保险公司订立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死亡保险金额为200万元(假设我国行政法规规定的死亡保险限额为100万元),经乙某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乙某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丙某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身故。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该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客户陈某在理财规划师的建议下购买了主险为两全保险、附加险为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合同。其中,附加险条款约定,若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此判断,该附加险为()重大疾病保险。
信贷借意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孙某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内孙某身故,如果索赔需提供的身故证明材料是()。①医疗诊断证明②户籍注销证明③有效身份证④火化证明
《国寿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不属于良性脑肿瘤保险责任范围()
年 10 月 9 日,武某为自己购买了一款终身寿险,合同约定如果武某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赔付 10 万元的保险金,同时合同还规定了犯罪除外条款。2017 年 3 月 5 日,武某在爬山时因无意间随手扔了一个未熄灭的烟头,引发大火,自己也不幸遇难。经公安机关认定,武某的行为构成了过失犯罪。关于保险金的赔付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条款对身故保险金的确定方法规定如下:“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较大值向身故保险金收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本公司收到死亡证明后,按收到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账户单位的卖出价计算的本合同投资账户单位的价值之和。(二)保险金额。
高先生为自己投保了30万元的人寿保险,该保单包含一个残疾收入保险附加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高先生全残,保险人将按每1000元保额给付10元的月收入,自全残之日起的3个月后开始给付。在保单有效期间,高先生符合该条款的全残定义,2年后身故。问:
甲某为妻子乙某与Y保险公司订立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死亡 保险金额为200万元(假设我国行政法规规定的死亡保险限额为100万元),经乙某同意并 认可保险金额。乙某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丙某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身故。
甲某现年38岁,于2009年2月16日向w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分红型寿险产品,保险金额24万元,甲某指定其女儿为受益人。根据该产品的保险条款规定,18周岁以上成年人在保单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可获十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因非航空意外伤害在180日内身故或全残,可获二十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因航空意外在180日内身故或全残,可获四十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2009年6月1日,甲某乘坐某国外航空公司班机,
附加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等待期后身故责任赔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