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1日购买一块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支付地价款800万元,次年年末项目完工,当期销售其中的90%,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购买三种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机会,而每一个项目分别有几个方案,但由于资金有限,需要选择能使资金充分运用的方案,这时,企业面临的方案选择类型是()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主要是取得待开发房地产,特别是土地,然后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土地开发或者房屋建设,再转让开发完成后的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建成后的房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万元,另取得延期付款利息80万元。购买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总额为200万元,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当期的计税销售额为()万元。
2016年10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写字楼一栋,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开发成本为35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9%,销售商品房缴纳有关税费605万元(不舍增值税和印花税)。该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栋别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建此别墅支付地价款和相关费用200万元,开发成本400万元,销售时缴纳印花税1万元,该企业利息支出无法准确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已知该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该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11年销售其新开发的办公楼一幢,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10000万元,已知为开发该办公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该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其中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2013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销售收入1.4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金770万元。该公司销售该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房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该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若整个项目出售取得的全部价款为18亿元,价外费用为1亿元,土地价款为10亿元,该公司的销售额为:()。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9900万元,与该商品房相关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3600万元;期间发生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该企业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借款利息;当地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执行。则在计算企业转让商品房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为()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栋商品房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转让时缴纳相关税金137.5万元(不含印花税)。取得商品房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40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前期工程费12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00万元,基础设施费和公共配套设施费50万元;与该开发项目有关的利息支出为9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已知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申报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万元。
2004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销售收入1.4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 10%;销售商品缴纳的有关税金770万元。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的开发经营权,土地出让年限50年。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可建设8幢17层的住宅。经过运用比较定价法测算,商品住宅均价确定为4500元/平方米。项目采用一次性开发的方式,预计建设期2年,第一年开始预售。在营销策划过程中,确定营销活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采用低开高走的价格策略,并根据项目进展,采用不同的促销组合进行促销。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的营销渠道,销售队伍规模的确定一般采用()。
2013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拍卖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写字楼的开发,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写字楼开发成本2800万元,其中含公共配套设施费用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年写字楼全部销售完毕,取得销售收入共计9000万元;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95万元;缴纳印花税4.5万元。已知: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
要求:根据下述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各题: 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2)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600万元,缴纳有关费用5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证。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2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75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1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6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应缴纳印花税()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9年7月开发一幢写字楼,当年完工并销售了85%,按规定进行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8500万元,2020年4月将15%的剩余部分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500万元,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20年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2年8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1000万元,相关税费40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支付工程价款800万元,为开发该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40万元(其中因超过贷款期限而收取的利息1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2013年12月将开发的房地产全部销售,则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已知其他开发费
在某省会城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开发商品房住宅小区,拟征收某村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0万平方米,并委托某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共4栋,每栋10层,5个单元,每个单元均为一梯两户。2018年6月1日,该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许销售300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应为()
2012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一幢新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7000万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及开发成本合计为24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费385万元(不含印花税)。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土地增值税是()万元。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