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公司于2012年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小王因病住院,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小王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故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 小王和公司应该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文本 B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应按照小王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C . 如公司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 . 若小王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时间:2022-08-27 19: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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