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进入(或带入)校园 ①无关人员 ②校外机动车 ③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 ④有毒物品 ⑤动物 ⑥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所有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的时间,应当是在每年的( )。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的时间,应当是在每年的( )。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幼儿园应该建立中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中低年级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
专门用于接送幼儿园、中小学师生的校车和临时接送师生的大、中型载客汽车驾驶人应当具有()以上相应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
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 )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的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的记录没有记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接送学生不得租用()①拼装车②报废车③个人机动车④运输公司客车
根据《济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按学生人数()的比例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这一要求旨在()
2019年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4月1日开始执行。《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济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周围()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或者流动销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