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地区的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计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其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专栏。
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试点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5年内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中,适用税率11%计算增值税的有()。
“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中,下列其提供的服务中,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有()。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地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营改增试点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中,下列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有( )。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的旅客运输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下列关于“营改增”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抵扣进项税额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营改增”试点地区获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直接凭票经认证后抵扣。()
试点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兼有原增值税传统业务,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应该在()科目核算。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2年7月1日后认定的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应当在超标月份所属申报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所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其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结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专栏.
根据“营改增”的有关规定,试点地区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当月有“营改增”期初留抵税额的,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进行的账务处理是()。
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非“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公司位于营改增试点地区,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该公司出租机器设备取得收入2000万元(含税)。当月该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5"元,则该公司当月需要计算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