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并保持(),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压电缆与低压电缆的间距应大于()mm;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m。
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以上的距离。
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倍。
砌碹巷道管理要求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其中掘砌平行作业的作业距离不应大于()米,单行作业不能大于20米。
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m。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m。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线距记不小于()。
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的所有巷道应布置在应力集中圈外;双巷掘进时,2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m。
在水淹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
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双巷掘进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m。
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同时掘进,必要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得小于()。
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的所有巷道应布置在应力集中圈外;双巷掘进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m,联络巷道应与两条平行巷道()。
在巷道内,通信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m。
突出煤层中,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的作业期间,本贯通巷道不得安排作业,保持正常通风,且爆破时不得有人。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米,高压电缆、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毫米。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是不小于()m。
架空线与巷道顶棚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
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不到45°的巷道内敷设电缆时,电缆悬挂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米。
采用钻爆法贯通巷道时,当两个互相贯通的工作面之间距离只剩下5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掘进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