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礼、道迭相为用
将传统的篇目首次改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各律的是()。
下面关于礼与刑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西周时期礼刑并用,以刑为主。
德、礼、政、刑,即()是封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主要方法。
当电厂用6kV系统发生一点接地时,6kV厂用控制屏相应段控制盘应发出()预告信号,切换绝缘监察把手,测量接地相为最高电压的()或()者。
用颜色表示相序时,A相为()色,B相为()色,C相为()色。
认为只有刑、礼、道“循环表里,迭相为用”,才能使“王者之化”成功的是()
液相色谱法测定高聚物分子量时常用的流动相为()。
初统治者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为巩固其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礼、乐、刑、政)。他们特别重视礼和乐的社会作用,认为礼可以分别(),乐可以使人互相和敬,两者结合起来,就可以维护贵族的等级秩序而有效地统治人民。因此,西周时统治者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的礼乐制度。
对于治理国家,唐初统治者主张礼刑并用,轻罪重罚。
刑、礼、道“迭相为用”是唐代思想家()提出的主张。
用万用表测量发电机定子绕组的阻值,有一相为2kΩ,另外两相为12Ω,则说明()。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更定《大明律》,将唐律的篇目改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各律,三十卷,460条。隋唐以来沿袭已久的封建法律篇目,至此一变。
《大明律》将唐律的篇目改为名例、()、户、礼、兵、刑、工各律,隋唐以来沿袭已久的封建法律篇目,至此一变。
"刑、礼、道迭自为用"的学说是唐朝时()提出的。
中华法系的特征是“以礼入法,礼刑结合”。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在实际应用中经常出现“重礼轻法”。这些的来源是()
下面关于礼与刑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明代吏、礼、户、兵、刑、工六部长官与都察院长官同称“()”。
用颜色表示交流电的相序时,A相为(),B相为(),C相为()。
明、清时期都曾设置的官制有() ①丞相 ②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③内阁 ④军机大臣
我国春秋战国以前,主要用“刑”来指称法律。
下列关于礼刑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部律首次形成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