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线路的停电作业,在工作地点验明()后,将各相()接地。
经调度许可的连续停电,夜间不停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线路和设备中,包含危及线路停电作业安全,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线路。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处理缺陷工作停电进行的,如果停电6小时前经调度许可并通知了重要用户,而没有列入正式计划(周计划、月计划或年计划),则记为()。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人数、工作许可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栏中“执行人”的填写规定: a.调度许可的(),填写调度许可人。 b.班(站)自调许可的停电线路(含分支),填写班(站)许可人。 c.配合停电线路填写停电联系人;若要单独办票,填写配合停电线路工作负责人。
如果经()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线路停电检修时,值班调度员在做好哪些工作后,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时,()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做好记录。
低压线路的停电作业,在工作地点验明无电后,将各相()接地。
配合供电线路停电或申请供电线路停电时的停送电联系,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a)供电线路停电后,电力用户的()联系人,应与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电源侧进行验电,当验明供电线路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b)电源侧接地线装设完成后,应即向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c)工作完成;人员撤离现场;接地线拆除后,应即向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工作结束;接地线已拆除”; d)电力用户停送电联系人,一经向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汇报“工作结束;接地线已拆除”后,()再在供电线路电源侧上工作。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度和有关部门备案。
线路检修人员进入变电站内对其管辖的线路(电缆)设备进行工作,凭经设备所属调度部门已办理许可手续的线路工作票,以值班人员许可(明确工作地点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后,在“备注”栏双方签名)后方可进行工作。当工作涉及变电站内其他设备停电时,应办理()工作票。
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只要接地线安装位置未变动,次日恢复工作不需派人检查。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必须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工作票。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派人检查()
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组工作接地线。()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若停电线路作业还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应确认配合停电的线路已停电及做好相应措施,并与线路相应的所辖调度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工作接地线。()
根据《线路安规》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只要接地线安装位置未变动,次日恢复工作不需派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