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库所在行应制定严格的交接身份识别规定,确保财产安全。在办理现金等实物交接时,管库员或营业机构指定人员必须严格核实随车业务员的身份,交接必须在视频监控下办理,视频录像至少保存()以上,交接过程双方必须始终在场。
柜员现金箱上交上级行金库时,交接双方必须通过身份认证,随车业务员在()清点现金箱数量和核对编号,审查无误后,随车业务员在营业机构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营业终了,柜员与随车业务员办理箱包交接时,无需在视频监控范围内。
营业网点()名以上人员与随车业务员办理款箱(包)交接,交接双方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
办理现金业务的营业机构,()的现金原则上应放在柜员现金箱或保险柜内保管。
支行调回款项后,随车业务员将现金箱交管库员,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调入行管库员将现金和“现金调拨单”核对无误后在现金调拨单调入行()处加盖名章并办理现金入库。
柜员休班交接时,接收柜员上日未营业,营业当日办理出库手续或从现金充足的柜员现金箱调入现金。
柜员应与随车业务员做好交接工作,但不需要检查现金箱是否完好无损。
九级主管为纯主管,不可兼做柜员。九级主管负责辖属营业机构柜员的建立、维护、删除等工作,具体包括()。()、建立柜员现金箱、删除柜员现金箱、修改柜员属性等交易操作,并负责同级操作的授权,不得办理ABIS系统内其他业务。
柜员必须严格执行箱包交接制度。营业网点应指定()专门办理箱包集中保管、解送、接收的交接工作。交接双方应相互在对方所保管的《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
营业网点现金库箱、领解现金封包、柜员现金零包的开启、装袋和交接必须在()内,双人会同办理。
营业机构办理柜台业务的所有柜员,应由运营主管向管辖行申请为其在ABIS系统建立相应业务币种的现金箱。
办理现金业务的营业机构,营业期间的现金原则上应放在柜员现金箱内保管,要设立()岗位,并指定一到两名柜员兼任(),负责柜员间现金调拨以及根据管理需要负责在日终集中其他柜员缴存的现金。会计主管根据业务需要,适当增加()的柜员现金箱限额。
营业前,设有金库的营业机构,应由运营主管或运营主管授权人指定()人共同与管库员办理柜员现金箱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及时在《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无网点库的营业机构与随车业务员办理箱包交接时,接收方要()。
柜员轮班交接时,可直接办理现金箱钥匙的交接。
办理现金业务的营业机构,营业期间,柜员现金箱放置于()范围内。
办理现金业务的柜员,其营业期间的现金应放在柜员实物现金箱或工作台抽屉中保管,并置于监控范围内。
营业准备中,柜员现金箱交接要在()内进行。
营业前,设库房的营业机构,由管库员办理柜员现金箱出库手续;不设库房的营业机构,由主出纳负责与随车业务员办理柜员现金箱交接工作,交接双方必须通过身份认证,当面清点柜员现金箱数量、核对柜员现金箱编号、检查柜员现金箱及锁具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在()上签名确认。
营业前,设有金库的营业机构,应由运营主管或运营主管授权人指定主出纳单人同管库员办理柜员现金箱交接手续。
钞箱交接时,负责尾箱交接的员工应首先(),然后在营业场所内监控覆盖下按业务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营业人员在押运钞环节不得提拿提款箱,提款箱应在现金业务区监控范围内的规定区域办理交接手续。()
营业期间,柜员高柜应将现金等实物入柜(箱)上锁保管:柜员交接班时,必须办理正式轧账,交接双方将现金.有价单证等实物与轧账单核对相符后,在轧账单上由双方签字交接,其余实物交接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