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七十六条)
时间:2022-10-10
海事机构对超载运输的船舶强制卸载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第八十二条)
时间:2022-10-08
()必须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第五十八条)
时间:2022-10-03
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第十四条)
时间:2022-10-01
渡船应当按照渡口所在地的()核定的路线渡运,并不得超载
时间:2022-09-29
国家海事局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时间:2022-09-24
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第二十一条)
时间:2022-09-18
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地()收到海事机构的报告后,应当对救助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救助。
阻碍、妨碍海事人员对内河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四条)
时间:2022-09-16
海事管理机构审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时间:2022-09-14
海事管理机构不依据法定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批、许可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五条)
时间:2022-09-13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发生一般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条)
时间:2022-09-11
海事部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河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第五十五条)
时间:2022-09-07
海事管理机构对审批、许可的安全事项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第八十六条)
时间:2022-09-06
设臵或者撤销渡口,应当经渡口所在地()的批准。
时间:202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