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时间:2022-09-15
《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在对违法单位进行通报的同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罚款。
时间: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