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时间:2022-11-07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各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
时间:2022-11-06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注册
时间:2022-10-17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5年。
时间:2022-10-02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时间:2022-10-01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
时间:2022-09-27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可以在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外完成。
时间:2022-09-26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于未取得从业资格或者超越从业资格核定的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时间:2022-09-21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
时间:2022-09-20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省级范围内有效。
时间:2022-09-19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时间:2022-09-16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时间:2022-09-13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中的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时间:2022-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