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调查人员在接收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文件后,应()核实宗地原土地登记情况。
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土地使用权由于发生转让、抵押等经济行为,致使地产使用权发生变更时,应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原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该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转让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批准,并将结果予以回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土地总登记首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 )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发布通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10天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
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使用功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应当书面通知市、区土地房屋登记机,土地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违法状态消除后,经当事人申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内核实并书面通知登记机构取消限制措施。
某县小学在2002年7月10日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教育用地,随后该校向县土地登记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办理土地登记。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调查人员在接收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变更申请文件后,应首先查阅核实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登记、登记的面积、()等内容。
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办理后15日内,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30天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d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承包的土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转让后,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集体土地征收审查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对申报价格进行审核和登记。审报土地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商品房预购人应当在预购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依法到()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A.60B.35C.45D.30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