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的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行为不包括()。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在多数人之债中,几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全部债务,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甲公司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同时其之前已经涉诉,并有部分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部分财产正被强制执行,并仍有个别债权人准备为追讨债务起诉甲公司。对此案的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有效。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2004年)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公司债权人可以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判断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答案:错误
(二) 2009年3月,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问的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