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位侦查员小王后因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仍由其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试回答本案中的下列回避问题:本案中的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A . A.审判长甲参加合议庭 B . 审判员乙参加合议庭 C . 审判员丙参加合议庭 D . 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仍由其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

时间:2022-08-29 15:42:15 所属题库:回避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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