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依法缴纳的税是()
中国居民A企业2016年度境内外净所得为140万元。其中,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一80万元;A企业当年度从甲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允许A企业以其来自甲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甲国当年分支机构亏损的金额是()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有,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A从中国境内B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并向B企业转让位于我国境内的一处房产,取得转让收入500万元,该房产净值为42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B企业应代扣代缴A企业的预提所得税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企业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就该项转让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7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不合税)。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9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2 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9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2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2017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2017年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万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A企业从中国境内B企业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A企业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为()。
某国有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2014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设在A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200万元。来源于A国的所得允许抵免的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3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企业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该项转让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A从中国境内B企业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并向B企业转让位于我国境内的一处房产,取得转让收入500万元,该房产净值为42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B企业应代扣A企业的预提所得税为()万元。
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国企业将在我国境内的房产租赁给B国公司,不缴纳我国的增值税。
2011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则甲公司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
2012年度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外国企业将一项商标使用权提供给境内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80万元。甲公司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万元。
A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甲于2009年10月10日来华,并在某公司任技术指导,按月取得报酬。2010年2月2日离开中国,再未返回。甲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______纳税人身份处理。
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8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万元。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净亏损额为(
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外某企业,2017年投资中国某居民企业债券,2018 年取得不含税利息收入200万元,延期支付利息的不含税违约金10万元,债券转让所得20万元,假设利息所得的协定税率为7%,.上述利息所得在我国应缴纳所得税()万 元。.
某居民企业2019年度境内所得800万元,设在A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已向A国缴纳所得税90万元(持完税凭证) ;设在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100万元,已向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持完税凭证)。要求计算该居民企业本年度的分国抵免税额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