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10月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一拟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5日到达B公司。B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但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该快件于10月20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已将该批羊毛出售,因此未做任何答复。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要约以信件形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开始计算。
甲公司欲出售一批零配件给乙公司。2009年11月16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该信末尾的落款日期是2009年11月16日。信件于2009年11月18日发出,邮戳日期是2009年11月18日。要约中所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2天,信件于2009年11月21日到达乙公司处。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日期和乙公司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分别应为()。
李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6月8日,李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6月9日邮戳发出;6月12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杨某的办公室;杨某因外出,直至6月18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公司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10日内作出答复,该要约于1月6日到达乙公司。下列各项中,乙公司的做法属于承诺的行为有()
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公司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10日内作出答复,该要约于1月6日到达乙公司。下列各项中,乙公司的做法属于承诺的行为有()。
田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田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的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到达受要约人贾某的办公室,贾某因外出,直至 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甲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7月8日,甲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7月9日的邮戳发出,7月11日,信件到达受要约人乙的办公室,乙因外出,直至 7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甲公司欲和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于4月5日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在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是5月10日前。乙公司收到要约经反复考虑决定和甲公司订立合同,于是在5月8日以信件方式发出承诺,但是当地由于大雨造成通讯几日中断,甲公司收到承诺时已经是5月13日。据此,下列说法中最准确的是()。
甲公司欲和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于7月25日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在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是8月10日前。乙公司于8月12日发出承诺。下列说法中,最准确的是()。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如果以信件方式作出承诺,依据(),承诺可以撤回。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一拟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 日,要约于l0月5日到达B公司。B公司于l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正常情况两日应当送达,但该快件于l0月13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已将该批羊毛出售,因此未做任何答复。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2005年2月,甲公司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要约,要约于2月23日到达乙公司。乙公司意欲承诺,但看到信件中标明“本要约5日内答复有效”。该信件中载明的时问为2月19日,寄出方邮局邮戳日期为2月20日,到达方邮局的邮戳日期为2月22日。该承诺的起算时问应为()。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赵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5天。5月8日,赵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办公室;钱某因外出,直至5月12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5月11日。()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购买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总经理办公室,但恰逢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则该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合同的主要条款都作了详细介绍,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到答复。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信件没有说明起算日期,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明日期。第三天,也就是4月4日,甲公司工作人员才将该信投寄。由于邮政编码书写又有失误,直到4月17日乙纺织厂才收到信件。恰巧该厂正急需羊毛,第二天遂即拍发电报,告知甲公司同意其所提出的一切条件,请其准备尽快发货。而且,邮局是第二天也就是4月19日才将电报送达甲公司的。而甲公司却在4月18日,由于没有收到乙纺织厂的回信,已将羊毛卖给丙纺织厂,于是没有回复乙纺织厂的电报。乙纺织厂几次催货未果,道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综上所述,下列哪些提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欲出售一批零配件给乙公司。2013年11月16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要约,该信末尾的落款日期是2013年11月16日。信件于2013年11月18日发出,邮戳日期是2013年11月18日。要约中所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2天,信件于2013年11月21日到达乙公司处。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日期和乙公司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分别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