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采结束到达最终界面而留下的台阶所组成的边坡称为(),其位置一般是固定。
近水休采煤时,必须严格控制对水体的采动影响程度。按水体的类型、流态、规模、赋存条件及允许采动影响程度,将受开采影响的水体分为不同的采动等级。对不同采动等级的水体,必须采用留设相应的安全煤岩柱的措施。不允许导水裂缝带顶点波及到水体的煤柱应为()。
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如在有效保护垂距内存在厚度()m及以上的无突出危险煤层,除因突出煤层距离太近而威胁保护层工作面安全或可能破坏突出煤层开采条件的情况外,首先开采保护层。有条件的矿井,也可以将软岩层作为保护层开采;
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开采。
边角煤、采区内残留煤柱、孤岛工作面等高应力集中区开采前,必须首先进行()评估。
规定回收的采区煤柱,可做为()块段进行损失率计算。如因受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的影响,原计划()回收的采区煤柱已无法再采出,这部分煤柱储量全部按实际开采损失计算,一次计入参加该采区()的损失率计算和全矿井的损失率计算。
对防隔水煤柱经上级审查批准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布置工作面对其开采。
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的防水煤(岩)柱应该在它的()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必须与各种煤柱的留设相适应,否则会给以后煤柱的留设造成极大的困难,甚至无法留设。
矿井在设计各类保护煤柱时,应有相应的()和文字说明,其内容包括()、开采技术条件、()、煤柱留设的必要性、()和()。
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指由于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目前技术水平确实无法开采的局部地区的储量,其中在开采范围内,因以下情况而无法开采,需留下的煤柱或狭小块段。包括:()
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和水资源情况以及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和离地表。
矿井可以任意进入防隔水煤柱内进行开采。
开采上层煤不应留下给开采()带来困难的煤柱区。
开采严重冲击地压危险煤层时,在采空区内()留煤柱。
煤炭生产应当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越界、越层开采。
分层开采时,在设计规定范围内实际留设的煤皮假顶属于()。
在已开拓区域内,因()而无法开采的煤层或块段,应申报地质损失。
建立岩移观测站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等情况下煤炭的安全、合理开采问题和为留设保护煤柱,找出地面下沉变形规律和岩层内部活动破坏规律而设立。
矿山企业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审批后,方可进行()
在开采过程中留设的煤柱越少,回采率越高,发生自燃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小。()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只要采取合适的措施,可以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不属于“超层越界开采”重大事故隐患。()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