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采范围内,因以下()情况而无法开采,需留下的煤柱或狭小块段可以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处理。
生产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任何人或部门都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开采程序,吃肥丢瘦,或任意()煤柱边界。必须按设计规定的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损失率指标要求()。
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块段,采用()采煤方法时须经()批准。
边角煤、采区内残留煤柱、孤岛工作面等高应力集中区开采前,必须首先进行()评估。
对采区的开采线、停采线和上、下煤柱线内的采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
采区内巷道煤柱原则上()采出。凡能采出或部分采出的煤柱,均不参加损失摊销。
当工作面、采区、矿井结束后,应对其()、()和()进行全面调查核定。重新计算验证。核实的结果要与上报的数字进行比较,如差异较大,要找出原因并及时反映。核实报告应附图纸和文字说明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规定回收的采区煤柱,可作为独立块段进行损失率计算。
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指由于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目前技术水平确实无法开采的局部地区的储量,其中在开采范围内,因以下情况而无法开采,需留下的煤柱或狭小块段。包括:()
当工作面、采区、矿井结束后,应对其()进行全面调查核定。重新计算验证。核实的结果要与上报的数字进行比较,如差异较大,要找出原因并及时反映。核实报告应附图纸和文字说明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含水层或积水老窑防水煤柱储量属于采区永久煤柱损失。
防隔水煤柱是指为保护矿井安全,在矿井或采区设计时()的煤柱。
已确定将来回收的各类煤柱,不作为独立可采块段处理,可以当作永久煤柱。
在设计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对设计意图以及对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煤柱的留设、煤层配采、工作面、采区损失率指标等诸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设计,应提出()。
为什么受承压水威胁开采水平之间、采区之间必须留设防水隔离煤柱?
准备全部或部分回收的全矿性煤柱,可做为()进行损失率计算,不参加全矿井损失量摊销。
为什么在回收煤柱时必须进行冲击地压监测?
在计算期末可采储量时使用的永久煤柱储量,是未扣除摊销损失量后剩余的储量数字。
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分类,可分为:()、设计规定的永久煤柱损失、开采技术条件达不到造成的损失。
实际发生的与采煤方法有关损失,如采用某种采区巷道布置时,为了运输,通风、安全的需要,允许损失掉的储量为实际发生的()损失。
永久煤柱储量是指在工业储量中,按设计规定并经过正式批准不回收的煤柱储量。
和工作面推进方向分布不同的煤柱(如采区上、下山煤柱、采区石门煤柱、采区边界煤柱等),计算摊销计算时,应先求出该煤柱的摊销系数,再用此系数求出煤柱应摊销的损失量。
2016年,按照安全经济技术一体化论证,暂缓开采刘店矿,缓(停)采()个采区(块段),收缩11个采区(系统)。
依据《临矿集团矿井防治水补充规定》第八条规定,受水威胁的工作面开采时,底板受构造影响时突水系数大于()MPa/m,正常块段突水系数大于()Mpa/m时,要采取疏水降压、注浆改造或留设防水煤柱等有效措施后方可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