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根据规定,涉外继承时,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
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
涉外法律继承的主体涉外,只要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一个是外国人,就视为具有涉外因素。
对死者的遗产不作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也不论遗产位于何地,其继承者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是继承的“同一制”。
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依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1988年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采用了()
一位住所在奥地利的挪威公民在甲国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甲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挪威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甲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下列哪个法律?()
我国在涉外遗产继承法律制度方面,采用了“同一制”。
对于死者遗产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采用的是同一制,即不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统一适用相同的法律。
我国关于涉外遗嘱的立法,主要借鉴了1961年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的规定以及各国遗嘱继承形式要件法律适用的规定,尽最大限度的使遗嘱继承有效。
1988年海牙《死亡人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采用财产继承的同一制。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 )
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采用了( )。
共用题干瑞典公民特布雷斯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87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美国的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斯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份额。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承份额。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
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依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35、2015年《欧盟继承条约》中规定继承的管辖应适用死者生前经常居所地。
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三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转致。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问 题,适用
甲国人阿里,住所位于中国大连,2005年阿里因病于中国上海医治无效身亡,阿里生前在日本购买别墅一栋。阿里去世后,阿里的子女对别墅的继承权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大连某法院。查日本《法例》,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甲圉的冲突规范规定适用死者最后的住所地法即中国法,而依据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依据我国法律,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国法律裁决本案()
海牙《死亡人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采用财产继承的同一制()
2、依据2015年的《欧盟继承条例》第21条的规定,适用与继承整体的法律为死者死亡时的
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5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