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法学史中,有一个流派强调研究法律的社会作用、实效、法律规则生效的条件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方式的联系的法学流派,这一流派还认为法应体现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主张加强社会福利立法,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形式,它是()
20世纪30年代日本某法学家在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后说:“耶林说过,‘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用武力,第二次是用宗教,第三次是用法律。’然而,大体上可以说,中国亦是一以武力,二以儒教,三以法律支配东部亚细亚的(包括日本)”该法学家旨在揭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
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法学专家徐显明教授认为:罗马法堪称世界范围内的最伟大的法典,它对法学的精神性的贡献,跨越了时空。据此,罗马法的最突出贡献是()
罗马法特别是()对德国具有深远的影响,经过注释法学派的整理在德国流行,被法制史学者称为“现代罗马法”。
认为近代法律制度只产生于西方世界韵法学家是()。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罗马法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意在说明()
有学者认为,在1763~1871年的一百年间,德国人占据了西方文明的鳌头。(1724~1804年)是西方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歌德是西方这一时代最杰出的诗人;和莫扎特使西方古典音乐达到极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德国以温德海得为代表的“潘德克顿”法学派形成的基础是罗马法的()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一位著名法学家的著作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的,它既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这位法学家是()。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一位著名法学家的著作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的,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这位法学家是:()
有西方法学家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规则要素,认为法律规则可以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主要规则是规定义务的规则,次要规则是授予权利的规则。提出这种理论的是()
()是西方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罗马法、日耳曼法一起共同构成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
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司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那么应当怎样来理解和认识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呢?()
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西方文学理论的发展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古希腊哲学家()的()以及()的()是开文艺理论研究先河的代表作品。在古罗马则有贺拉斯的()。集西方文学理论思想之大成的则是德国的著名哲学家()和()。他们的代表著作是()和()。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没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则是“一把不燃烧的火,一缕不发亮的光”。这句话说明:()
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私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那么应当怎样来理解和认识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呢?()
西方法学界普遍认为宪政是西方公法的核心。()
西方法律传统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个要素是?
典型的、最狭隘的西方法律文明,指的是根植于希腊、罗马文明,与西方其他文明要素共同构成的西方文明。()
在西方,罗马法没有普及的时候,是教会法管理社会;在中国,没有法律的时候,是根据()来管理社会的。
德国人类学家魏敦瑞认为山顶洞人来源于西方,而大部分的中国学者则认为中国人是由土著原始人发展而来的。
西方法学界普遍认为西方公法的核心是宪政。()
著名德国法学家()在1840-1849年间 出版的八卷本《当代罗马法体系》(尤其第三卷)对法律行为概念作了系统论述,被认为是法律行为理论的集大成者。 注:人名写简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