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如需检查公民住所,可当场检查后补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毒品的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禁毒、刑侦或者刑事技术部门进行。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介绍信,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需要异地办理查询、扣押或者冻结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文件的,执行人员应当持办案协作函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书,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协助执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
办理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的事项包括()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将办案协作函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书电传至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员携带法律文书前往协作地办理。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决定。
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过程中,组织听证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的()负责。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要( ),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回避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办理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的事项包括()。
甲公安局民警丁某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中,需要乙公安局扣押与犯罪有关的财物,丁某应当持相关的法律文书、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至协作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执行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确有必要检查公民住所的,可当场检查,但应立即补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通知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主办地公安机关应当对案件的()负责。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主办地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派员赴异地公安机关的,可以将《办案协作函》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寄送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尽快组织查证。一般的协查不得超过()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淫秽物品的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进行。
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或有关单位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储蓄档案时,必须持有县级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介绍,经信用社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和(),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办理行政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公安机关接到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