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意且符合规定和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或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
银行以善意且符合规定和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付款的责任。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签章,可以采用()。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的签名或盖章。
无权限人假冒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称为变造。()
对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可以更改的事项,更改时由()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由被背书人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存款人使用电子支付密码后,在签发票据和规定的结算凭证时,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只有签章无支付密码,或只有支付密码无签章的,营业机构均不予受理。
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支付结算凭证和票据上的签章应有()。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但在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中如遇数字有误,可随时予以涂改。
()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可以更改事项,()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票据或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并盖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票据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被背书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按照规定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允许更改的事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的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