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审计中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或重大风险事项等方面事项,可以采用()方式向派出审计机构或上一级审计部门报告。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管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相关审计工作,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对特定人员实施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所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包括():①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②总公司管理层成员;③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④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因为管理层表示他们将处理某非法活动,所以某内部审计师没有将与此相关的重大发现向董事会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使下列职权,需要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的事项有()。 Ⅰ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Ⅱ提议召开董事会 Ⅲ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 Ⅳ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Ⅴ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某公司正组建一个审计部门由于在此之前主计长不具有审计师的经验,故建议首席审计执行官向外部审计师汇报但首席审计执行官可直接向主计长报告任何重大事项,主计长再将这些关注事项报告给董事会以下哪项陈述是准确的()
下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符合规定的是()。 Ⅰ上市公司于9月10日公告季度报告,董事于8月5日买入股票 Ⅱ上市公司于9月18日公告业绩快报,于10月7日公告季度报告,监事于9月5日买入股票 Ⅲ上市公司于8月21日披露重大事件,高管于8月22日买入股票 Ⅳ上市公司于9月1日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10月31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董事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45日卖出股票
审计部门要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年度开展案件防控有关审计工作的计划、实施报告及总结、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等内容。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有效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内部就风险进行积极的内部沟通,包括组织机构间的沟通和向董事会、高管层的报告,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之一。
出现重大事项或者年度审计计划发生重大临时性变化时,首席审计官可以自行更改计划,不需要报告。
《行为准则》要求高管人员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不越权行事,不擅自决策。
纪检监察部门要将高管人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向所属管理机构党组织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中国保监会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高管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中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首席审计官至少()一次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提交一次工作报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送项目审计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淮北矿业2015年年薪管理办法》规定,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前,未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报告的,每出现一次委派高管人员年薪扣减();集团公司委派人员(含董事、高管)未按集团公司意见行使表决权的,责任人不兑现年薪。
公众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应当在披露决议的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估值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的事项包括()。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发现重大问题并报告董事会后,在问题未得到认真查处整改的情况下,应直接向()报告相关情况
高管人员应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并自觉接受监督,报告人应在事后()内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报告。
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请批准的事项主要包括()。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管的监督管理、 促进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规范相关审计工作,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对特定人员实施审计。 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所承担的责任。 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包括(): ①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 ②总公司管理层成员; ③省级分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④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以下董事会审议事项需要2/3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的有()。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Ⅱ.基金重大关联交易Ⅲ.基金审计事务Ⅳ.公司审计事务
首席风险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事项结束后,不需要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送的是()
某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于2021年2月10日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及签署审计报告日是2021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表对外公布的日期是4月20日,财务报告实际对外报出日为2021年4月25日。因为4月20日至4月25日发生重大事项,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后的财务报告再次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涵盖期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