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以网站登记的形式申请补发。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电信执照持照人符合()条件,应当予以注册。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电信持照人应在执照注册有效期满前()个月内向地区管理局提交执照注册申请。
必要时,地区管理局可以进行电信人员执照注册检查,(),考核持照人的知识和技能,对检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持照人申请变更或增加执照岗位签注,不涉及执照专业类别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
()不是电信执照持照人在提交执照注册申请时所需要向地区管理局的提交的注册材料。
电信人员在工作单位跨地区变更时,其执照应当到变更后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
持照人违反《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岗位工作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执照权利()。
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由持照人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电信人员工作单位跨地区变更时,到变更后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重新注册,执照重新注册后,执照()有效期。
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由地区管理局审核后报民航局补发执照。
变更、增加专业类别签注或岗位类别签注的申请获得批准的,持照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执照送回地区管理局,由地区管理局在执照上变更或者增加相应签注。
变更、增加职责类别签注或岗位类别签注的申请获得批准的,持照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执照送回地区管理局,由地区管理局在执照上变更或者增加相应签注。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00号《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3)规定,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由地区空管局审核后报民航局补发执照。
关于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地区管理局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决定。
当电信人员工作单位跨地区变更时,其执照应当到变更后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重新注册。由地区管理局办理相关的(),并报民航局备案。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不是电信执照持照人在提交执照注册申请时所需要向地区管理局的提交的注册材料。
根据《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办法》,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持照人的执照注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执照注册条件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予以注册,注册的有效期为()年。
专业类别签注变更或增加由()电信人员执照管理部门批准,岗位签注变更或增加、执照基本信息变更由()电信人员执照管理部门批准。
关于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地区管理局应当在受理后()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决定。
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由()补发执照。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规定,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由持照人向地区管理局提出申
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由持照人向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需要在执照上体现的信息,由地区管理局审核后报民航局换发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