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电信执照持照人符合()条件,应当予以注册。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电信持照人应在执照注册有效期满前()个月内向地区管理局提交执照注册申请。
必要时,地区管理局可以进行电信人员执照注册检查,(),考核持照人的知识和技能,对检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持照人申请变更或增加执照岗位签注,不涉及执照专业类别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
()不是电信执照持照人在提交执照注册申请时所需要向地区管理局的提交的注册材料。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是申请人应当按照所申请的执照类别及岗位,向地区管理局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电信人员在工作单位跨地区变更时,其执照应当到变更后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
持照人违反《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岗位工作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执照权利()。
执照技能考核成绩公布后,民航地区管理局电信人员执照管理部门应当将技能考核成绩清单及合格证颁发清单报民航局电信人员执照管理部门备案。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持照人所在单位应当为航空电信人员建立规范统一的人员(),完整、如实地记录持照人岗位培训、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执照检查、岗位工作等技术经历。
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由地区管理局审核后报民航局补发执照。
电信执照持照人违反民用航空法律、法规、规章,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事故征候、严重事故征候或者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地区管理局应当取消其现行有效的注册,在3个月至1年内不予注册,并对违法当事人处以()元以下罚款
变更、增加专业类别签注或岗位类别签注的申请获得批准的,持照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执照送回地区管理局,由地区管理局在执照上变更或者增加相应签注。
变更、增加职责类别签注或岗位类别签注的申请获得批准的,持照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执照送回地区管理局,由地区管理局在执照上变更或者增加相应签注。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00号《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3)规定,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由地区空管局审核后报民航局补发执照。
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由持照人向地区管理局()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不是电信执照持照人在提交执照注册申请时所需要向地区管理局的提交的注册材料。
根据《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办法》,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持照人的执照注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执照注册条件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予以注册,注册的有效期为()年。
违反《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规定,持照人执照未经有效注册或者不具备相应签注而独立从事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者暂停其执照权利3个月至6个月。
执照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民航地区管理局电信人员执照管理部门应当将理论考试成绩及理论考试合格证颁发清单报民航局电信人员执照管理部门备案。
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地区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由()补发执照。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规定,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由持照人向地区管理局提出申
电信人员执照基本信息的变更,由持照人向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需要在执照上体现的信息,由地区管理局审核后报民航局换发执照()
电信人员执照遗失或者损坏后,持照人应当向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