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道路上,三角警示牌距离应该设置在来车方向()米外。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指挥停车应面向车,站在道路中线的左端,在来车相距()米处连续发出停车的检查信号,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停靠位置。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面向来车,在来车相距()米处使用停车示意牌(灯)连续发出停车检查的信号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
施工作业需占用机动车道时,必须在来车方向前()的机动车道上设置交通警示牌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到现场后,因大雾弥漫,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外,设置警告标志和减(限)速标志,并向事故现场方向连续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
交通警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拦截检查车辆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在来车方向设置()、()或者()、()标志。
在行车线路上作业时,要在来车方向40米外设警戒,在斜巷作业时要在()设警戒,并有专项防滑措施。
螺旋卸车机作业前,必须在来车方向车辆前端,高于轨面()米以上位臵设臵红色防护警示信号,防止车辆冒进;打开该车的总电源箱,拔出铁鞋。
装卸作业前,应在装卸线的车辆两端各()米处线路来车方向左侧钢轨上设置防护信号。
在城镇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面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执勤点,应当在距执勤点来车方向至少200米处开始设置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志、锥筒等安全防护设施。
高速公路上,警告标志放置在来车方向()m以外。
一般的道路上,警告标志放置在来车方向()m以外。
途中停车处理故障时,必须在来车方向上设()或()等。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在来车方向距离事发地点100米以外放置危险警示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到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高速公路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区间作业完毕后,向被挂车辆运行时,防护员在被挂车辆来车方向()米处进行连挂防护。
作业前在行车线路上作业时,要在来车方向40米外设警戒,在斜巷作业时要在上下车场设警戒,并有专项防滑措施。
路用列车进入区间封锁施工地段后,区间内摘开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指派专人显示调车手信号,在来车方向停止车组不少于()m处设置防护信号,移动车组以不超过()km/h的速度运行至防护信号前停车
机械洒水定点作业前,应先在来车方向()处放置安全锥筒或其他合适的警示标识,以保证作业安全和道路通行安全
在高速公路作业时,必须在距离作业点来车方向200米处逐级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在行车线路上作业时,要在来车方向()外设警戒,在斜巷作业时要在上下车场设警戒,并有专项防滑措施。
15、在高速公路上,应当停放警车示警,不仅要设置警戒区,还要设置预警区。白天应当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200米外,夜间或雨、雪、雾、冰、沙尘等特殊气候条件下,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100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和减(限)速标志,并向事故现场方向连续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
作业前在行车线路上作业时,要在来车方向20米外设警戒,在斜巷作业时要在上下车场设警戒,并有专项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