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审判案件中认识到的事实是()
对法官在审判独立方面的道德要求有()
物证是通过其()、()、()等特征来证明()的。一般来说,物证自己并不能直接去证明(),必须与一定人员的行为()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
通过使用决策模型,管理者彻底分析了许多种选择方案,并且发现了对公司最优的选择。通常特定决策实际达到的结果与制定决策时的预期并不一致。另外,没有选择的方案可能在事实上是对公司来说最好的方案。通过使用不同的预期投入来分析替代方案的技术是()
对法官来说,通过审判来还原客观事实,依据的是()
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教育事实研究范式认为社会现象存在客观性,不能还原为个体事实,强调应以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因而,推崇对教育结构、教育制度、教育功能以及与其他社会系统的关系研究,注重宏观的实证研究
新闻报道与新闻评论的区别之一在于,新闻报道是通过对客观事实的报道来体现观点,新闻评论是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论证,直接表明作者的意图。
近年来,某地法院通过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试行"综合审判机制",构建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的审判运行体系,探索基层人民法院缓解"法官断层"难题之策。关于此项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要想考察一所学校的校本研修活动质量水平到底如何,通过()该校的教师校本研修活动,就能够获得第一手材料,作为评价的客观事实依据。
徇私枉法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或者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对法官来说,通过审判来还原客观事实,依据的是()。
对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判决,只有被告人才可以上诉,上诉的理由一般是主审法官错误引导陪审团,造成“审判不公”。()
外国旅游者是来观景赏美的,不是接受再教育的,帮助旅游者实现旅游目的,让游客潜移默化,通过客观感受了解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了解中国一直在进步的客观事实,比任何说教都有力
由于合议庭或独任法官主办的案件一旦上报审委会讨论,审委会作出决议后,合议庭和法官都必须执行,因此审委会事实上成为了我国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
()认为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是通过道德最终目的,而从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中推导出来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 1998 年下发了《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两个试行文件。其主要是从哪些角度来界定法官是否办错案件?
49社会调查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自觉认识活动。其中,“调查”主要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考察、查核和计算来了解客观事实真相的一种感性认识活动。“研究”则是通过对感性材料进行审查和思维加工,以求得认识社会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理性认识过程。社会调查的方法包括()
下列有关衡平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
◑A.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B.衡平法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C.英国15世纪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步发展为一个独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体系◑D.衡平法对普通法来说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所以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
执行庭审押解时,司法警察应按以下程序执行()①核对被告人身份、人数,确认出庭顺序②按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的指令,将被告人押解到法院指定位置③根据审判长或独任法官指令,解除被告人戒具④庭前向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确认是否解除被告人戒具⑤对被告人看管控制
关于英美法系中的证明标准问题,有以下说法:(1)排除合理怀疑实际上表达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确信”,本质上是一种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的“主观真实”;(2)盖然性优势中“优势”可以理解为“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大于虚假性”;(3)盖然性优势的证明标准高于排除合理怀疑。上述说法()
44、在进行访谈时要尽可能要求被访人员陈述事实,而不是对工作的看法。通过对()进行分析,对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出客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