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上注明。
不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增加工作内容”栏填写,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重新办理工作票(此条款中安全措施的变更不包含遮栏和标示牌的变更)。
变更()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和工作票上注明。
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时,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变更作业负责人或增加作业任务,若作业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作业票备注栏内上注明需要变更作业负责人()。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上注明。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应在工作票上注明即可。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_____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_____上注明。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上注明即可。
工作许可之后,若需增加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填写增加工作内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末级工作许可人办理线路工作票的作业终结前,应与工作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核实()等,方可办理作业终结手续。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规定: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线路工作票上的签名人员,应在纸质工作票上或工作票信息系统上清晰完整地签署姓名,并准确填写日期和时间。在办理许可、间断、变更、延期、终结等手续时,通过当面方式办理的应本人签名,通过电话、派人和信息系统等其他方式办理的,经双方确认和同意后可代签名,如“张三(李四代签)”。()
单位存款人变更个人印章,授权他人办理时,如无法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可在单位书面申请中予以说明;而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如无法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则不可办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规定: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班人员同意后,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紧急抢修工作票如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新办理工作票。其他工作票如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可不通知工作许可人,但需与工作票签发人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上注明。”()
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